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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讨债公司:共同承担债务怎么划分责任
2024-10-12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一、债务承担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债务承担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必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2.拟转移的债务要具备可转移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是不能够作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的;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不发生债务承担的效果。

 

二、债务人逃跑担保人应怎么承担债务

  债务人逃跑时担保人承担债务如下:

 

  1.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3.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如果担保期限已过的,担保义务免除。

 

  5.法院判决承担担保义务的,承担后向债务人追偿。

 

债务承担

 

三、共同承担债务怎么划分责任

  北京讨债公司提醒您,共同承担债务划分责任的方式如下:

 

  1.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2.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3.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