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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要离婚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北京要债电话
2025-06-06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一、夫妻要离婚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夫妻一起偿还的。


当到了离婚的时候,一开始得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清偿债务。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就得由夫妻双方去协商怎么清偿;


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得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做出判决。


像共同债务,一般有那种为了家庭一起生活而背负的债务,还有共同经营生意所产生的债务等等。


不过,要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只是以自己的个人名义去借钱,而且这笔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那这种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才借的。


总之,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地根据具体的情况,把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债务的性质等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这样才能以公平合理的方式把债务清偿好。


二、夫妻离婚时个人债务又该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个人债务认定如下:


首先,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其次,夫妻一方婚前债务一般也属于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


再者,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


实践中,关键在于审查债务用途及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以准确认定是否为个人债务。若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判。


三、夫妻离婚时个人债务又该如何界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个人债务的界定如下:


首先,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例如一方独自进行大额举债用于个人投资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但债权人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夫妻共同签字借款,或一方借款后另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清偿责任。不过,若该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如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居住使用,那么该债务可能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