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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收账公司;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该谁承担
2025-06-06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一、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该谁承担


在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由双方共同来承担的。


按照法律的规定,当夫妻离婚时,他们的共同债务必须要一起偿还。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这些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就得由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


要是双方协商不成,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假如债权人只起诉其中一方,让其承担全部的债务,那么另一方在诉讼过程中是可以提出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份额的,并且还得提供相关的证据来加以证明。


在实际的处理当中,法院会仔细考量各种具体的情况,然后来判定双方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分担的比例。


这里有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就是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欠下的债务,如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这种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该由债务人个人来承担。


总而言之,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与否以及如何承担,都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来明确双方的责任。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有啥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为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与判定准则。


三、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条上签字,或一方借款时另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形。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像用于家庭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必要开支产生的债务。


再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借款用于与另一方共同经营的生意,就可能认定为共同债务。总之,认定关键在于债务是否基于共同意思、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